三大專項惠及農村與脫貧地區學子
湖南繼續實施重點高校招生專項計劃
長沙晚報5月17日訊(全媒體記者 張炎炎)近日,湖南省教育廳、湖南省公安廳聯合印發《關于做好2026年重點高校招生專項計劃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2026年繼續面向農村和脫貧地區實施重點高校招生專項計劃,包括國家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和高校專項計劃三類。三大專項計劃的實施區域與報考條件各有側重:
國家專項計劃招生由中央部門所屬高校及各省(區、市)所屬重點高校承擔,覆蓋我省原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縣(市)和原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共40個縣(市)。報考考生需同時滿足三項條件:符合2026年湖南高考報名條件并已參加高考報名;本人具有我省實施區域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且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擁有當地戶籍;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市)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
地方專項計劃招生由我省所屬重點高校負責實施,面向全省農村學生。考生只需符合高考報名條件并已參加高考報名,且為湖南省農村學生即可報考。該專項計劃安排在本科批錄取。錄取分數原則上不低于我省普通類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生源不足時可適當降分投檔錄取。
高校專項計劃由原開展自主招生試點的教育部直屬高校和其他重點高校承擔。我省實施高校專項計劃的區域為茶陵縣等51個縣(市、區)。報考考生需符合我省高考報名條件并已參加高考報名,本人及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為農村人口,且考生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具有戶籍所在縣(市、區)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
責編:劉茜
一審:劉茜
二審:印奕帆
三審:譚登
來源:長沙晚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