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聲在線5月27日訊(全媒體記者 楊斯涵)近日,《湖南省2026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成績復核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印發,對高考成績復核的申請時限、流程及范圍作出明確規定。考生如對本人分數有異議,可于6月27日17時前申請復核,逾期不再受理。
根據《辦法》,復核內容主要包括:考生基本信息核對、答卷是否為本人、掃描圖像是否清晰完整、有無漏評漏閱;小題得分是否漏統、各小題得分合成后是否與提供給考生的成績一致;選擇性考試再選科目等級賦分轉換是否正確等。
值得注意的是,成績復核不重新評閱試卷,評分標準、評分細則的寬嚴問題不在復核范圍之內,考生本人也不得查看答卷。
復核申請具體流程如下:
申請時間:6月27日17時前(逾期不予受理,未申請視為自動放棄)。
辦理方式:考生持本人成績復核申請表、準考證到報考所在地的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辦理;應屆畢業生也可在高考報名點辦理。復核申請須由考生本人或其父母、法定監護人提交,不可代辦。
結果反饋:6月30日19時前,復核結果將通過“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考生綜合信息平臺”和“瀟湘高考”APP通知考生本人。
如對復核結果仍有質疑,可申請復審:
復審申請時間為7月2日17時前(僅限已申請復核的考生)。
考生須持本人“成績復核通知單”、準考證到報考所在地的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辦理。
復審由省高考評卷復審組實施,認定結論為最終結果,由當地招生考試機構書面通知考生本人。
《辦法》明確,若復核或復審后考生成績確有變化,將由省教育考試院按規定程序予以變更。
責編:蘭宇琪
一審:蘭宇琪
二審:印奕帆
三審:譚登
來源:華聲在線



